答:你好,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做到以上规定三十日满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答:你好,要确定用人单位跟你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才可确定是否有赔偿金。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只要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且连续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应当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不能这么理解。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后企业有两种选择1、企业有权选择续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企业终止合同后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除了劳动者提出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您好,1、(公司未给予员工任何经济补偿) 员工签署完是否起法律效应?答:公司没有支付竞业补偿金的话,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束力。
2、例如本人在公司从事调音师工作,但是我是相关行业公司但是从事司机工作可以吗?答:不违反竞业禁止
答:《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 [BR][BR]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BR][BR]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BR][BR] 第十四条 职工...
答:小刘履行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公司所主张 “未找到合适人选接替工作”不是限制小刘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因此,不妨碍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既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辞职申请符合上述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
《劳动...
答:你们公司这一做法是正确的。劳动部办公厅在劳办发[1995]1号《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尽管张某在应招时隐瞒了曾患精神分裂症的病史,但是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其病情,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是正确的。
...
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指以下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