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企业办公所在或注册所在劳动部门提起申诉。
答:你好,拖欠工资,你可以带上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答: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答: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带上能够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工资条、转账流水单、考勤记录、工牌等。
答: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有委托人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7、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 8、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受理了会通知你,或者你们可以打电话查询。
答:你好,劳动争议可以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监察、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答:你好,一、仲裁所需材料如下:1、《仲裁申请书》(两份)
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单(条)、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
答:你好,可以,到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可以,到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