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有劳动争议可以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的劳动局部门进行投诉。1、工资这块可以诉求具体要看双方的举证。2、年终奖作为用人单位的一项福利,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比较灵活,劳动法规没有作硬性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年终奖。相反,如果公司与劳动者有事先约定的话,其就应该按照约定发放。3、劳动者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
答:你好,“因个人原因”为由提出离职申请是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已过了仲裁申请时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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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要确认你跟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可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务关系则需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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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
可结合现状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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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出现劳动纠纷可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局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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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之后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出来的级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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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只要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等规定的情况,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础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础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劳动合同期限满后继续劳动关系的要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带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劳动局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