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企业不得变相收钱,这样规定不合法,如果到时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起一年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答: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答:1.如果是单位造成的原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2.如果离职是由你自己申请的,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3.未休年假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答:1.如果是单位造成的原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2.如果离职是由你自己申请的,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3.未休年假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答:您好,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满足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答:你好,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可以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相关部门投诉
答: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以试用期间,公司也需要为员工缴纳医社保。
答:你好,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最新二胎政策的,依法享受产假以及相关待遇;如果不符合二胎政策,产假还是依规定享受,但是产假期间的待遇是没有依法享受的。
答: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符合以上情形的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