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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解散 合同未到期 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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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51014333
咨询标题:
工作单位解散 合同未到期 怎么补偿
咨询内容:
在福州一家研发机构工作4年多,该研发机构为总部在沙县的公司的分部,为非独立法人机构。近期福州的公司准备解散了,长期拖欠三个月工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请问除了工资需要补齐外,还有多少经济补偿?公司如果拒绝补偿我应该怎么办?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5-10-14 10:19
咨询分类:
经济补偿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您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拒绝,您可以向企业注册或办公所在地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5-10-2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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