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问答列表
    答:你好,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你好,劳动合同期限满后继续劳动关系的要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带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劳动局部门投诉。
    答:你好,1、由于是你个人提出的辞职要根据你提出辞职申请内容而定是否有涉及到经济补偿金。2、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已过仲裁申请时效。3、可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等,更详细内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本中心咨询,或者去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要求足额支付,至于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已过仲裁时效一年所以得不到支持。
    答: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调解或仲裁
    答:您好,是因为公司单位组织的活动而受伤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时间的要求: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所以,您可以先去做工伤鉴定!
    答:你好,跟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还有公司拖欠7月的工资不发,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带上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该区劳动局投诉!
    答:只要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下,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且连续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应当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你好,厂里以请假为由未及时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要求厂里发放工资
    答:不能这么理解。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后企业有两种选择1、企业有权选择续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企业终止合同后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除了劳动者提出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