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司的行为属于经济性裁员,但是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实质性和程序性的规定,实质 性的条件就包括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程序性条件必须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明情况并听取意见,裁减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公司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是可以采取经济性裁员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答:拒绝,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找律师帮助你们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常识:
辞退的概念: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
答:你好!首先,你应该明白如下的工作任务可能适合以“劳务”的形式包给别人:临时的文字录入,临时的翻译,文字整理,办公室清洁等,即承担劳务的人主要利用自己的工作条件给你完成任务,即从你那里拿了活,最后给你交来工作成果。之所以要外包,一是因为工作量较小,没有必要招聘专职的员工,另外一个考虑是,尽量减少企业非核心员工的用人数,即不体现本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工作都外包给组织外的公司或个人。所以,有时你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有时你与一个单位签订任务外包合同。还有另外一种新近出现的“员工租赁”的用人形式,你也可以...
答:你好!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如果一个劳动合同到期,而双方又没有续订和其他依法应延期的情况;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可以终止;3、合同的目的实现,有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在一定的工作完成后,合同即行终止;4、签约雇员退休或者死亡;5、用人单位消灭,比如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被兼并、解散、关闭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
答:下面逐一回答您的问题:
1.(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七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贵公司因为考核的原因而辞退员工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对于试用期也有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
答:首先,贵公司的情况可能不适用于经济性裁员。原国家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根据你所提的情况,可能贵公司并没有达到“经营严重困难”的程度,而是个别销售人员业绩不好。
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国家劳动部1999年12月3日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不能...
答:首先,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用人单位录用你部分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在该用人单位。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该企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未将以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计入经济补偿年限违法。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