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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聘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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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30 09:35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556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之间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他们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并不会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兼职人员也并不会存在这样的意识,那么,如果在遇到特殊状况时,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聘兼职人员?

       案例:某大型商贸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在上月,他们招进了一位新员工(张某),张某应聘的是兼职,当时与这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却发现,该名员工与另外一个公司同样也签订了兼职的劳动合同。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虽然现在这名员工的兼职工作并没有影响到公司的业务,但是始终觉得不妥,因此,想要了解,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聘兼职人员?

       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它的相关单位同样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但是劳动者拒绝不改正。

       第二:兼职对完成的本单位工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

       提示:以上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才可以。

       《注意》:公司以员工兼职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才可以。而且,对于不管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是可以适用于以上的两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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