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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关于工伤和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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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29 09:33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696

    网友“只想简单”的困惑:


       1、员工在工伤期间不配合公司,强行要求回自己老家治疗,在这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社保局不可以报销,该如何处理呢?


       2、劳动合同续签时,员工拒签,连书面形式续签劳动通知书也不肯签字,如何处理才妥当?


       3、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能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此员工没犯什么过错,但企业要求辞退员工,应当如何处理呢?


    劳动法顾问答复:


       1、公司购买工伤保险的,期间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因员工自己原因造成治疗费用基金不承担的,由员工自行承担,不需要单位来承担。因为单位已经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没有义务为员工的行为再重复买单。


       2、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到期之日起终止,双方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单位切不可贪图方便,继续留用不愿意续约的员工工作,以免产生双倍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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