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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过后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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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27 09:19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569

    【案例】:

       我已经过了合同试用期,单位突然告诉我,要和我解除合同,并表示已提前一个月通知,通知贴在公示栏。但是我没看到,请问我有经济补偿金吗?》2013新劳动法全文

       专家:

       过了试用期后,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无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或因劳动者重大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基数,按照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员工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最多补偿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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