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科技公司因经营需要从北京搬迁至外地,部分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而被公司安排待岗,按月支付仅1千余元的基本生活费,其中艾某等4名劳动者接连提起40起劳动争议仲裁,按月要求公司补齐每月的工资差额,其中4起已进入诉讼程序,剩余36起尚在劳动仲裁阶段。
考虑到后续诉讼隐患,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劳动者、用人单位经过多轮电话沟通,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双方争议已逐渐缩小。2023年5月16日中午,用人单位委托诉讼代理人从江苏赶来北京,电联承办法官,告知后续仲裁案件将于当日下午在仲裁院开庭,用人单位部分认可此前沟通的方案,希望能够与劳动者面对面沟通调解。
为提高审判与仲裁效率,推动有效衔接,方便诉讼当事人,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背上庄严的国徽与法槌,立刻动身与法官助理一道前往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仲裁员共同合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经过法官与仲裁员的共同释法析理,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2名劳动者当场与北京市某科技公司签署了调解协议,劳动者自愿撤回了18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日,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20起劳动争议纠纷就地得到化解。
在此后的半个月内,承办法官与仲裁员仍然没有松懈,分别与其他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沟通和解方案。围绕企业搬迁引发的待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法官与仲裁员互通各自掌握的信息,联合排查研判风险隐患,向涉案企业充分释明其在搬迁过程中负有妥善安置员工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理性面对、和平解决争议。终于在2023年5月底前促成当事人和解,36起案件在劳动仲裁就地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至此,因企业搬迁事宜引发的40起劳动争议纠纷,在裁审衔接、诉调联动的共同发力下,最终实现了“一揽子”妥善解决。
2023年底春节前夕,艾某作为劳动者代表再次来到海淀法院,一是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诚挚的谢意,锦旗内容上书“调解优先,促社会稳定和谐,司法为民,做群众满意法官”。二是当面向承办法官报告案件调解后的工作及生活近况。艾某称,自从半年前签署调解书后,公司已将调解款支付到位,其已经找到了新工作,经过小半年的调整,工作和生活都步入正轨,由衷感谢法官与仲裁员高效便民,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40起连环仲裁、诉讼,到一揽子解决企业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依托海淀法院与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数年来坚持推行的“裁审衔接机制”,法官与仲裁员联动协调、迅速对接,本着“让当事人少跑路”的一站式服务宗旨,携手共同跑出了让当事人满意和称赞的加速度,有效避免了双方后续多起仲裁、诉讼。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是坚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以一案为契机,促进多案达成和解,法官与仲裁员“向前一步”,群众就少跑一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