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很多公司都会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利制定一系列的违规扣工资的制度。但这些制度真的合法吗?
议和网小编为您介绍几种扣工资的违法行为,看看你自己的权益是否已被侵害还全然不知!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 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
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该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完成了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也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怎样约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生产型的公司在淡季生产员工安排长时间休假,在这个休假过程中,员工的工资该怎么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2条的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即使“被放假”不工作,企业依旧得正常支付员工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