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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调岗应尊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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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0-26 15:19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1695

       【读者咨询】:我的工作单位没有提前和我沟通,就给我调动了工作岗位,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彬给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与您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您是有权拒绝的,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否则,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您单位是由于经营战略调整,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再履行下去,存在着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则您单位调动您的工作岗位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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