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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有权签无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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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22 11:38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2512

    刘某于2005年进入某集团公司的A公司工作。2010年,刘某被安排到该集团公司的B公司工作。2013年1月1日,B公司与刘某签订了劳动合同。2015年11月,刘某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刘某认为自己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已经超过10年,因此向B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公司不同意签订,并告知刘某2015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刘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刘某在B公司连续工作不足10年,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并未支持刘某的请求。刘某不服仲裁结果,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最终判决确认刘某与A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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