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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厕超时罚200元 如此管理缺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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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5-27 09:31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2758

       企业要以人为本,要尊重、善待员工,不然,员工都离去,或者人在曹营心在汉,企业又如何长足发展?因而,从长远来看,企业家要流着“道德的血液”,要把员工当亲人。

      “真是要炸!今天被公司莫名其妙怒罚了200块,问行政才知道,竟然是因为上厕所超时要不是便秘你以为老娘愿意蹲厕所里做人肉空气净化器啊?你不给我工伤补偿治便秘也就算了,你还好意思罚我款!!天理呢!”5月25日上午9点半,网友“一枚稳重的西红柿”通过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

      老实说,上厕所不超过15分钟,比“不超过5分钟”,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因为一般人上厕所,15分钟内是符合人的健康要求的。之所以这种规定为人诟病,关键是它管到了人的生理需求,显得不人道,没有人情味。毕竟,这个时间对一般员工而言够了,但对遭到了生理疾病的人,比如拉肚子的人,特别是女员工遇到了生理周期时,恐怕难以做到。显然,这种厂规过于严苛,不符合人体生理基本基本需求,理应废止。

      如厕超时罚200元,不仅没有人情味,还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如厕不仅是员工休息的权利,也是人的基本人权,限定如厕时间,就是对这项休息权和人权的侵犯。其背后折射出企业管理者对资本的贪婪和骄横,对员工缺乏人性化关怀,亟待救济。

      须知,人有三急,内急为首。如厕是不可动摇的基本人权,限时如厕,就是限制员工的人权,容易让员工感觉公司缺乏关爱温度。可见,这种“霸王厂规”,实则折射出劳动者权利贫乏,没有话语权。因为员工与资方相比,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资方随时都会找出借口惩治不听话的员工。在此语境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兜底”,各种“霸王厂规”虐待员工的行径还会粉墨登场。

      面对如厕超时罚200元的“霸王厂规”,乍一看,没人反抗,但员工内心却对公司缺乏信任感,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自然会受到影响,难以达到管理的真正目的。作为企业家,缺乏必要的人性化的管理,动辄就出台“霸王厂规”来损害员工的休息权和人权,最终的结果必将由社会来“兜底”。企业问题一旦演变成社会问题,无疑于个别事件演变成群体事件。因而,对“霸王厂规”不取缔,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维护。

      有学者说:企业的“企”字,“人”在上,方为“企”;反之,无“人”则“止”。也就是说,企业要以人为本,要尊重、善待员工,不然,员工都离去,或者人在曹营心在汉,企业又如何长足发展?因而,从长远来看,企业家要流着“道德的血液”,要把员工当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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