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分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理应受到患者和家属的尊重。然而现实却是,被称为“南丁格尔”、“白衣天使”的护士们,正在工作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护士表示,曾受到过患者或其家属的辱骂,甚至是肢体暴力。绝大多数受访的护士表示该岗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收入偏低、缺乏安全感。护士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白班10个小时、夜班14个小时
护士直呼“吃不消”
早上7点,正值上班早高峰,省会几个主要路段已经拥堵起来。王丽(化名)已进在上班的路上了。因为家住的离医院比较远,又没有能够直达的公交车,所以对她而言,每天早晨6点30分出门已经成为习惯。7点30分,王丽赶到医院,换好衣服开始交接班。8点,交接班结束,开始查房。王丽负责的两个病房共有13个病人,其中7人属于一级护理,这就要求她每个小时都要查房一次。9点,根据医生所下医嘱配好液体后,她逐一给病人输液。输完液,她继续填写前一天没有写完的病例,而这期间,患者的呼叫铃声不断。10点40分,王丽才顾得上喝口水。
今年35岁的王丽,是省会某三甲医院的一名护士。在护士这个岗位上,她已经工作了12年。12年来,看着患者走了一茬又一茬、医院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王丽觉得身边的一切都在改变,而唯一不变的是她的高强度工作。
王丽所在科室一共有30名护士,3人一组,实行两班倒,每天12人上白班,3个人上夜班。白班从早八点到晚六点,夜班则是从晚六点到第二天早八点。由于是医院的骨干科室,王丽所在科室的床位常常是“人满为患”,很多时候还要加床,这就意味着白班护士通常情况下每人至少要照顾14个病人。夜班虽然有3名护士,但其中一人是配班护士,其工作时间为18点至22点、第二天凌晨5点至8点,其余时间是可以休息的,其他两名护士则整夜不能休息。两人不但要按照“一级护理每小时查房一次、二级护理每两个小时查房一次”的规定进行查房外,还要在患者按下呼叫铃时随叫随到。
按照科室倒班规定,王丽有时上两个白班后就要上一个夜班。“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我们真的有点吃不消,每天回到家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王丽说。
■待遇不高、“压力山大”
护士流失严重
有人说,虽然护士劳动强度大,但是挣得多呀,这样算也值了。护士的待遇真的很高吗?
小陈是省会某专科医院的护士,入职已经六、七年了。科室共有10名护士,70多张病床总是处于“满员”状态。小陈所在科室实行的是三班倒:白班、小夜班和大夜班,每上4个白班后要上两个夜班,如果是大夜班,上完后就可以休息3天,如果是小夜班,只能休息1~2天。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对应的并不是高收入,小陈每月工资、奖金全加起来才3000多元。“我们医院护士辞职的特别多,还有的年轻护士一怀孕就辞职了。”小陈告诉记者,一线护士很辛苦,而且因为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护士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说起前不久发生在广东的退休医生陈仲伟被杀事件,让很多人对医护人员的安全担忧。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现在时有发生的伤医事件,很多医院却并没有为护士缴纳人身意外险。
王丽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医院为她们缴纳了三险一金,可这其中并没有人身意外险。“说护士是高危行业一点也不过分,哪个护士没有挨过骂?甚至还有的曾被患者家属施以拳脚。”王丽苦笑着告诉记者,有一次她上夜班正在查房时,呼叫铃响了,“我当时刚好查房查到病区的尽头,等我回到护理站关闭呼叫铃时,病人家属已经冲了过来,质问我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赶过去,他们甚至不等我解释,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王丽说,“我当时心里觉得委屈极了,可是偷偷擦干眼泪之后,还得笑着面对患者。”
■应以法律的形式
保障护士的权益
现如今,各级医院患者多的状况,导致医患矛盾层出不穷,护士每天工作在医院的第一线,往往容易成为医患矛盾的焦点,护士被打事件不胜枚举。而由于长时间走路和站立,护士已成为静脉曲张、腰椎间盘突出等职业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应如何保障护士的权益呢?对此,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李胜虎律师认为,应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首先,护士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待遇应当予以保障。”李胜虎律师认为,如今,医院的护士基本采用聘任制,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护士作为“劳动者”,除享有三险一金的基本待遇以外,医院还应当结合人身安全、工作环境、医院经济收入等因素,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高工资待遇、定期筛查职业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落实休息休假权利等,从而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护士的人身安全。
在李胜虎律师看来,现在护士劳动强度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医院的床护比严重失调,一名护士往往要照顾十多个甚至二十个病人,夜班护士更是要照顾数十个病人,护士的劳动强度之大不言而喻。据了解,1978年原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中的参考编制表计算,综合医院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但是,目前医院床护比远远达不到这一标准。对此,李胜虎律师认为,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落实护士权利。根据《护士条例》规定,护士应当享有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职业健康监护等权利,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的数量,同时,应持续推进分级诊疗进程,让基层医护资源得到均衡配置,这也是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难题、减轻护士工作压力的好方法,以此可以有效地降低护士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