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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省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可降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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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26 09:5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2190

       国务院近日明确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解释称,目前有北京等20个省份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费率可以由20%降低到19%。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对此李忠介绍称,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在单位缴费比例方面,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

      “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李忠表示,具体来说是有21个省份,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山西等,均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李忠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成本。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如果所有政策都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至1个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至600亿元。加上去年人社部已经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如果这些政策都落实到位,每年共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据了解,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这项决定之后,人社部配合财政部印发通知,并召开全国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做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份的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李忠特别说明,国务院通知中已明确要求,人社部也反复强调,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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