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劳动力一般周工作小时数约为45小时,高于《劳动法》和国务院相关制度的规定。更引人注目的是,这份报告还显示:超过60%的加班雇员是“自愿加班”。
这不免让人有些吃惊和疑惑,自愿加班的人我相信有,我们宣传过不少各条战线的劳模,他们的事迹中多有自觉加班加点,多作奉献支持国家建设等相关内容,被媒体赞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但要说到有六成以上的员工“自愿加班”,我是不相信的。这不是否定职工的劳动热情,而是怀疑其背后的隐衷。果然,调查报告说了,这是因为部分企业故意做低计件工资,或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基本工资,把经济压力向劳动者传导转嫁,员工为了获取较高的工资收入,不得已“自愿加班”。
这样的加班与其称为“自愿”,还不如说是“被自愿”。
近年来,加班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前些日子,就有一家公司做了一组“北京加班大厦TOP10”榜单(不知道是不是加班做出来的),细数北京灯火通明的“加班楼”。随后,各地不同版本的“加班楼”陆续涌出,吐槽声此起彼伏。
在这样的情况下,近年来还有经济界人士屡次放言,说中国工人工资增长过快,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在他们看来,如今的经济下行,都是职工高工资惹的祸。
对于持此论者,我一直认为他们心眼长歪了。如果诚如他们所言,职工工资都高到了让学界大佬都忧心忡忡的地步,那么职工还有必要这么长时间的“自愿加班”么?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提高工资确实会提高成本,但这些学者有意无意忽视了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什么?也许在他们看来,是为了企业主的利润,但是我们看来,发展经济无疑是为了让百姓获得更多的收入,过上更好的生活,换句话说,就是为了让这些工人们不“自愿加班”也能挣到同样甚至更多的工资,唯此,他们才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深造,提升素质,进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劳动力供应的拐点已经出现,“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用工荒”,这意味着在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工资上涨将成为不可逆的趋势,这种情势将倒逼企业的转型升级。我们更应该看到,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翁,同时也是企业最大的资源,他们是财富的创造者,在这一意义上,应当把他们看作企业发展的动力,而不是经营的成本。
“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直接回答了发展的目的,宣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久前,中央文件中还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词“获得感”。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职工体面而有尊严地劳动,或许将来有一天,职工们会真正自愿地去加班,因为到那时,他们才真正把企业当作了利益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