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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总共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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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04 11:06
    来源: 劳动法律网
    浏览次数:563

     【核心内容】失业保险金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下面小编给您讲讲。

      一、首先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有着重要的关系。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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