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新增: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员工,复转、退伍军人,需要持调动函或《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公司社保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宜。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省内转入:需提供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在公司社保部领取青海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后,交回原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拿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到公司社保部办理养老关系转入事宜。
2.省外转入:需持《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各一份,到公司社保部办理养老关系转入事宜。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转省内:需提供新单位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公司社保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事宜。
2.转省外: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社保部办理。
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只有以下情况方可提取养老个人账户余额):
1.参保员工死亡: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合法继承人与死亡员工关系证明、死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银行卡复印件各三份到公司社保部办理死亡员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领取事宜。
2.参保员工移民:需要出具移民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到公司社保部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领取事宜。
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需持退休审批表原件、退休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公司社保部办理养老待遇核定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