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0
    发布时间:2013-08-04 11:04
    来源: 劳动法律网
    浏览次数:725

     导读: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呢?小编给您介绍。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以下这些: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资格

      第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第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