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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请探亲假却出国旅游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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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1-06 09:15
    来源: 劳动报
    浏览次数:1762

    外企白领宋先生申请探亲假并获批准,但他并没有回家探亲而是远赴欧洲旅游。公司得知后将其解雇,宋先生认为单位的解雇行为违法。日前,黄浦区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判决公司除支付未休年假工资500元外,无须支付其他工资款。

      宋先生在北京一家知名外企上海分公司工作。2012年1月,宋先生与公司签订了从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的劳动合同。公司规定,工作调动1年以上的员工,享有每年一次,每次10天的探亲假。去年7月,宋先生向上级主管提出休探亲假被批准。然而,宋先生并没有回北京探亲,而是前往了意大利。

      回沪后,公司认为其行为欺骗公司属旷工。公司在与宋先生面谈并通知工会后,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称其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去年11月,宋先生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做出裁决,公司应支付2014年10月至劳动合同期满的工资及未休年假工资。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支付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的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

      法院认为,宋先生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探亲假期。公司与宋先生解约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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