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小型私营企业雨后春笋般纷纷注册成立,不仅促进了我省非公经济的增长,还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就业难题。但由于私企老板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高低不一,私企员工权益受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举报人小赵(化名)称自己目前在一家小型私企工作,从6月进入公司至今,只领到一个月的工资。据了解,被举报的私企系哈市开发区一家广告公司,该公司有近30名员工,每个员工都有两个多月没领到工资了。当记者问到为何不直接辞职时,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多的小陈(化名)说,“两个多月的工资,合起来差不多一万元,如果直接辞职走了,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辞职就拿不到工资,这样毫无道理的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找到7月从该公司辞职的小邓(化名),小邓告诉记者,她从公司辞职时,老板说下月开工资时一起结算,结果等到现在也没有动静。小陈则告诉记者,7月开始,公司突然提出月度考核制度,考核不通过的人会被辞退,扣除所有工资,但考核的标准并未公开。
记者在了解情况之后,找到该公司的老板,向其确认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该公司老板承认其真实性,并表示不会将拖欠的工资发给员工。“您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的,”该老板打断记者,“我们公司有考核制度,考核不通过肯定拿不到工资。”“据说您公司已有两个多月没发工资了,难道所有员工都没通过考核吗?”“是,所有人都没通过考核。”“但您公司的考核制度是近两个月才确定的,并且不公开考核标准,大家如何知道考核是否通过?”“公司的制度当然是一点点完善的,他们做的不好,我就开始考核,有什么问题?考核的标准就是我满不满意。他们什么时候做到我满意,什么时候再考虑拿工资吧。”说完便将记者撵了出去。
随后记者又找到小陈,问为何不采取法律手段讨要工资时,小陈摇头,“现在工作难找,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委屈了就忍着点。”
迫于就业压力,很多年轻人找到工作便视若珍宝,受到不公待遇时,往往会选择默默忍受。并且,目前许多上班族法律意识薄弱,在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默不作声、自认倒霉。也正因如此,才滋长了这些“周扒皮”老板的嚣张气焰。
那么,在私企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该如何解决和维权呢?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黑龙江旺泰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
高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根据《劳动法》规定,考核不通过,公司有权为员工调岗,或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但不可随心所欲开除员工。所以,该公司老板以考核不通过为由开除员工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该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高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该公司的员工,高律师建议大家不要胆怯,可以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大家也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