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平果10月23日讯(通讯员 黄明政)近日,平果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确认劳工关系,索取工伤赔偿的案件。原告黄某在李某的木材厂因工受伤,向李某索要赔偿遭拒,遂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2014年10月12日,黄某经人介绍至李某的木材厂上班,其与老板李某见面后,在约定工资结算方式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于10月26日在工作中右拇指被机械压断。治疗期间,李某支付了黄某所有的医药费,黄某出院后就相关赔偿与李某进行协商,李某拒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拒绝赔偿。
黄某遂诉至劳动仲裁部门,但劳动仲裁部门驳回了黄某的起诉,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黄某不服仲裁决定,遂起诉至法院。而老板李某仍然拒不承认双方有劳工关系,反说黄某是未经许可私自到他经营的木材厂工作受伤的,而且双方也并没有约定工资结算方式,对于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人李某都会帮办工作保险,而黄某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并办理保险。
据了解,其实工伤事故发生前双方早已认识,还曾有林木买卖关系,李某也愿意给黄某赔偿金的。而李某拒承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拒赔的原因,是因为黄某在协商时与其言语激烈,愤怒的李某称宁可坐牢也不付给黄某一分钱,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僵持至今。经法官的耐心疏通和劝导,李某也知道了自己的不当之处,愿和黄某达成谅解。
最终,双方于2015年7月27日自愿成协议,在李某赔偿给黄某18000元后,黄某撤回了对李某的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