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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承诺工资与实际不符 职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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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04 09:13
    来源: 劳动午报
    浏览次数:3549

       满某:今年5月底,我看到网上有一家培训公司正在招聘,便打电话联系。面试时,公司说上班后我的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300元饭补+绩效考核。我被聘用,并于6月1日正式上班。但7月15日发工资时我才知道,2000元的基本工资也是有考核的,如果拉不来5个生源就会扣减工资,结果我辛苦干了一个月,只拿到700多元工资。请问:公司面试时承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不符,是否构成欺诈?

      安小姐:您好,用人单位每月支付您700元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市最低工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由此来看,2015年6月份北京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为月工资1720元,您的工资显然低于这一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补足”的规定,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补足差额。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随意无故扣发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所以,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并按其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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