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刚刚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条款约定:乙方(小李)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我主要从事技术类的工作,如果在5年内提出辞职,是否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小李说。
劳动法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以下两种:一是若公司为小李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小李约定了服务期,则小李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二是公司与小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小李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小李经济补偿,小李若违反了上述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就必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根据以上规定,小李如果与公司有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约定,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此之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小李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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