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国家规定
从事特殊岗位须具备
相应职业资格证?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从事的是国家认定的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工种(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之所以采取这种做法,是由于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可能会给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带来很大损害。通过对从事这些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可以达到防范风险、控制危害的目的。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
其用途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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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劳动法》以及原劳动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核鉴定合格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以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经鉴定合格的,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一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职业)的工作。
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
工种有多少?
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范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
该规定确定的持证上岗技术工种为90个,其中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保育员三个工种于2002年11月1日被《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予以取消。目前,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的技术工种(职业)还有8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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