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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规定哪四种加班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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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2 11:13
    来源: 找法网
    浏览次数:958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在四种特殊情况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绝。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4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这4种情形是: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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