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撤销、解散、破产单位如何办理账户注销登记?

    0
    发布时间:2014-12-04 11:31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1589

       问:撤销、解散、破产单位如何办理账户注销登记?

      答: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撤销、解散、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一)注销登记前,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清理。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二)单位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公章已销毁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连同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经办人身份证。(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服务网点应收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四)单位无法联系,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单位已注销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公众微信平台:yh52580 新浪/腾讯微博:fz858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福州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