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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交易记录”能否成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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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02 09:58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1589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虽说都知道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但在劳资关系严重不平等的当下,为了保住饭碗,绝大多数没签合同的劳动者还是会忍气吞声。不签合同,不缴保险,没事的时候尚且还好,可一旦涉及维权问题,不少无良单位便会否认劳动关系。那么,银行交易记录能否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呢?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可以肯定的回答,工资单、打卡记录、外出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当然,因为操作原因,很多时候,这类证明劳动者并不好保留,如果你手上证据不足以能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话,也可以去工资卡所在的银行调取转账记录,作为辅证。

    律师解读: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从证明力上说,也许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

    操作流程

    1、去工资卡所在的银行柜台,调取转账记录;

    2、确定一个时间段,然后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一个交易明细;

    3、看看流水上的标注的是什么如果标注的是代发工资,不论金额大小,可以部分说明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标注,或者标注的是其他内容,就不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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