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过去了,上班族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然而最近几天,有件事一直困扰着张女士:家里请的钟点工要她支付三倍工资,但跟家政公司商谈时说的是按月给工资,那这假期里的三倍工资,究竟该不该给?就算给,该怎么支付?张女士犯了难。
突然提要求
节日加班,钟点工要拿加班费
因为工作忙,平时没时间打理家务,张女士今年暑假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请了一名钟点工,每天干活3个小时。“这个‘阿姨’挺好的,干活细心,人也不错。”张女士说,国庆期间“阿姨”隔天就会来家里打扫卫生,包括10月1日、3日、5日、7日,也就是说,假期里有4天来干活。
假期结束,“阿姨”提出要支付加班费,张女士意外之余也算了一笔账。按照每月工作22天计算,“阿姨”每天的工资是68.2元,三倍工资就是 204.6元,10月1日、3日两天也就是400多元,10月5日、7日算两倍工资,总共270多元。这样算下来,国庆假期“阿姨”的加班费近700元。
计算的结果让张女士难以接受。“从没听说过钟点工、保姆也要算加班费。”昨天,带着张女士的疑问了劳动法专家。
权威说法
三倍工资不适用于钟点工
这个加班费该不该给?,劳动法专家答复:1995年的劳动法中已明确规定,公务员、农业劳动者、家用保姆等都排除在三倍工资的规定之外。其中,钟点工、保姆和雇主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出现纠纷,劳动部门无法帮忙协调,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但,也有一种情况有所不同,如果钟点工、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那就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钟点工和保姆就可以要求家政公司支付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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