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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加班工资咋算?提醒:记住3个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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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9-09 09:22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969

           伴随中秋假期结束,“上3天休7天再上4天”的国庆节假期又让人有了新的期待,但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假期。如果节日期间加班节后又没补休,你知道怎么来算加班工资吗?劳动法专家为已经过去的中秋节和即将到来的国庆节提供了3个公式,读者可以对照算算自己能拿多少钱。

      据介绍,《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今年的9月8日为中秋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为国庆法定节假日,在这期间单位安排职工上班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9月6日、7日、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在这期间单位安排职工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该如何维权呢?职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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