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福建省东南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组织调解员培训和招生的批复
福建省东南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你司《关于组织调解员培训和招生的申请》已收悉。经市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办公会议研究:
一、同意你司组织调解员培训和招生工作;
二、请依照“关于举办2014年福州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榕劳调(2014)16号的文件精神,做好培训和招生工作。
特此批复。
福州市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报: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