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员工上班时间兼职企业有权开除吗

    0
    发布时间:2014-07-22 10:48
    来源: 劳动法律网
    浏览次数:655

      核心内容:为了赚更多的钱,有些员工做起了兼职,但是被企业知道了,企业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文,小编为大家结合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上班时间兼职企业有权开除吗】


      案情介绍:李某某是首府一家医药企业的销售代表,负责公司药品销售,从今年元月份开始,他接受了一个同行的建议,兼职卖其他公司的产品。第一季度由于自己供职和兼职单位的销售情况都不错,收入也不菲。谁知纸里包不住火,没过多久,兼职的事就传到公司领导耳中。公司领导调查后,考虑他是老员工,只是告诫他,按公司相关规定,工作期间兼职的员工,若影响本公司工作,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某与单位签了5年劳动合同,他不知道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雇他。


      劳动法律师:李某某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而其与兼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是客观事实。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首先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否充分,公司已经明确指出: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做兼职的,经公司检查确定后,给予立即解除合同处分。考虑李某某是一名老员工,给予他一次机会,可能也是公司基于人性化因素的考虑。


      作为劳动者,其时间、精力、体力都是有限的,担任兼职工作后对本职工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在所难免。李某某所在的公司考虑到客观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他的兼职行为提出过反对意见,说明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产生了矛盾。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李某某收到公司通知后没有及时改正的情形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