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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问:单位不帮我进行工伤评残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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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11 10:05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775

       职工问:单位不帮我进行工伤评残 怎么办?

      您好,我退休前腰部受过伤,当时没有进行工伤评残。现在到医院按工伤看病时,需要工伤评残证明,我没有该项证明。因为国家开始实行工伤评残制度时,我已经退休在家,后来评残时,单位也没有告诉我。前不久,我让单位帮我进行评残。单位领导说,太久了,不好办。

      请问,我该怎么办?

      职工 赵先生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不申请劳鉴工伤职工可自行申请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否进行过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进行过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超过一年,则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也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如果当时进行了工伤认定而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不申请鉴定,您或者您的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21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23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64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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