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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噪声作业劳动者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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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06 16:11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969

    恶劣的环境、刺耳的声音,长期从事噪声类作业的劳动者必然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从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早期发现和治疗由噪声引起的健康损害,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噪声作业劳动者强制性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什么算噪声作业

    噪声是使人感到不愉快的声音的总称。人们通常用声级计测量声波的大小,声级的单位是分贝(dB)。正常人刚能听到的最小的声音叫做听阈,听阈的声强为零分贝,人耳开始感到疼痛的声音叫做痛阈,痛阈为120分贝。人们轻声耳语时为30分贝,一般交谈时为60分贝,大声吵嚷时为80~90分贝,火车、拖拉机为100分贝,大炮发射,飞机起飞为130分贝。

    具体的像是木板建材的切割工、飞机引导员、钻井,这些都属于噪声作业的一种,在工作中长时间的接触噪音,多少都会对听力和心脏功能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耳膜穿孔。

    噪声作业劳动者上岗前必须检查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用人单位对即将从事噪声作业的劳动者在上岗之前对身体进行的特定检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是强制性的,应在劳动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前完成。对于即将从事噪声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接触噪声作业岗位的人员,均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从事噪声作业,以便建立从事噪声作业劳动者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为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不是剥夺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的劳动权力,而是保护其身体健康。

    噪声作业劳动者一年一次定期检查

    很多劳动者因为不注意或是职业卫生意识薄弱,平时在作业中很少会注意自我保护,这是造成噪声作业劳动者职业病高发的主要原因。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2007年国家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噪声作业劳动者的检查周期都做了详细规定,一年检查一次。

    噪声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除了固定的五官科、心、肝、肾、肺、泌尿科、妇科常规检查外,还需要包括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等特殊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及早的发现劳动者的健康问题,主要是早期发现听力损失病患者、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和对“观察对象”进行动态观察,以便将患有职业禁忌症或受到早期职业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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