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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公司”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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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05 11:09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885

    没注册、没公章、没社保,但为了不支付“双倍工资”,不少“三无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三无”合同是否有效?又该如何判定呢?

    一般来说,正常的三无公司指的是无国家股, 无法人股, 无外资股,而现在咱们所说的“三无公司”指的则是没有注册、没有公司的公章、无法为员工办理社保。而这些“三无公司”大多是以家庭作坊或是小商铺的形式出现的。而现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月后劳动者可申请双倍工资仲裁。为了不让自己出“冤枉钱”,不少“三无公司”纷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四条规定,“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所以,如果“三无公司”在与求职者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违反以上内容的话,在没有注册、公章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旧有效。

    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有利武器,然而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一些无效合同的出现,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呢?

    1、侵犯劳动者权利:比如合同内限制劳动者结婚时间

    2、欺骗、胁迫签订合同:用恐吓等方法,在违反对方意愿的前提下订立或是变更合同内容。

    3、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像是合同中明确表明“无休假”、“无加班工资”等约定无效。

    因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中出现了以上的三种情况,也就意味着你的合同无效,你无需遵守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但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出现的话,即使你签订公司没有资质,劳动合同依旧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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