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值班期间从事具体工作有没有加班费

    0
    发布时间:2014-05-26 09:51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858

    王某在一家管道修理公司担任修理员。春节期间,企业安排修理员轮流值班,工作是在值班室待命,听听电话、看看电视等,没有加班费。王某被安排在初二这天值班。结果,这天有抢修任务,他不得不外出抢修。发工资时,单位未为其发放加班费。王某认为,如果待命,算值班是可以的,但是外出抢修,还算值班,就说不过去了。那么,值班可以转为加班吗?

      评析: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本案中,公司虽然安排王某值班,但他在值班期间奉命外出抢修,从事的是原岗位工作,从情理上来说,值班应该转为加班。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