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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追索加班费需提供哪些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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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5-23 10:21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858

    由于主动搜集证据意识的薄弱,很多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都会出现举证困难的尴尬。面对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困扰,如果想要合理的维护自身权益,追索回应得的加班报酬,就必须注重日常证据的搜集。那么,员工追索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有效证明?关键证据被用人单位恶意扣压又该怎么办呢?

                                             

    案例:

    肖师傅是一家企业的驾驶员,平时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要在双休日开车去外地,但企业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时间长了,肖师傅找到公司领导询问此事,领导说鉴于已经在工资里给肖师傅计算了出差津贴,这就算对占用其加班费的补偿了,因此没有额外的加班费之说。肖师傅想问,他要求加班费是否合理?作为没有考勤的驾驶员,如果主张加班费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解读:

    加班费的证据,一般有考勤表、出差记录、同事的证言、出差津贴的凭证等等,只要能证明加班事实的一般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供。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鉴于上述案例肖师傅的特殊情况,在没有考勤的情况下,就需要尽可能的保存领导要求节假日加班的书面通知。如果连这个也没有的话,周末出差时经过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发票等能证明节假日出差加班事实的证据,也能成为追索加班费的维权依据。

    像肖师傅这样,因为企业管理的松散,很多劳动者无法拿到应得的加班费。能搜集到证据的还好,如果实在没有证据的话,那也可以寻求同事的帮助。通过他们的证言证词,起到佐证维权主张的证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和用人单位存在利益上的纠葛,除非是离职或是关系特别好的同事,一般来说,想要得到他们的证明,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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