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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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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2-25 10:59
    来源: 法律快车
    浏览次数:599

      核心提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家庭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如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1年之内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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