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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该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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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26 10:01
    浏览次数:689

    职工问: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该怎么索赔?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自2002年入职以来,一直在该公司,现已经工作了11年。最初几年,我们签合同是和单位一年一签,2008年、2010年、2012年分别签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看到贵报的报道之后,我认为单位应当和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如果单位不同意签,我该怎么索赔?

    职工 崔女士        

       律师解答: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合同员工可索赔双倍工资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如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2014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你仍在此单位工作,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双倍工资。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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