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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族扎堆休年假引发多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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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23 09:15
    浏览次数:789

    距离2013年年底只有一周多时间了,忙了快一年的上班族猛然发现:再不休,年休假就要过期了。于是,不少单位领导一下子收到了很多假条,而网上,关于年休假的争议也多了起来。


    年假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休,上班族休年假有哪些情况需要注意,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12月22日,记者就此请长沙市人社局进行了解答。


    【调查】


    上班族年底扎堆休假


    “我们部门有17名员工,现在超过半数的人提出了休年假。”徐思敏是长沙某金融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最近正为部门员工“扎堆”申请休假的事情伤透了脑筋。 她说,“不可能这么多人一起休假,因此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休假人员,而自己不幸未被选中”。


    在长沙市隆平科技园一家外资企业从事软件工作的刘蓉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提出休假申请时,直接被老板以“近期员工休假过于集中”给挡了回来。“我今年还剩5天年假呢,如果不让休也太亏了。”


    【释疑】


    为何年底休假打堆堆?


    为何大家会“扎堆”休年假?长沙鸿道医疗器械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谢美丽说,首先,员工每年年初不敢请太多的年假,害怕下半年遇到急事无假可请;其次,上半年很多工作才分配下来,压力很大,所以不敢把年假放到上半年;再有,一直忙于工作,一眨眼到年底了,只好赶紧休;年底了,不仅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而且这个时候购物也打折、旅游的人也少,此时休年假最适合。


    但不少企业对此表示头疼。一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称,每年年底都是人手最紧张的阶段。如果批假,势必会导致企业难以维持正常运行。如果不批,就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回应】


    不批年休假须付三倍工资


    如何合理地缓解年休假中的矛盾?长沙市人社局表示,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员工休年假,最好与单位协商确定,兼顾公私利益。同时,企业也应完善自身的休假制度,明确休假条件,完善休假审批制度和申请手续,避免出现休假混乱的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该办法适用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如果是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而劳动者主动放弃则不计三倍工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刘璋景


    年休假4问


    针对年休假的相关热点问题,长沙市人社局进行了解答。


    1 在单位工作多长时间,才能享有带薪年休假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年休假时间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跳槽,还能否休年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用年假和法定假期拼凑起来休假,是否可以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也就是说,法律没有禁止企业将员工带薪年休假分开安排,累计够年休假的天数就行,但公司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可以按自己的规章来决定员工的休假。


    4 带薪年假会不会“过期作废”


    关于年假如何休,我国2008年便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同时,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也就意味着,虽然带薪年假可以被“清零”,但对于自己没有休的年假,员工可以获得三倍工资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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