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没签劳动合同讨薪时可以这样取证

    0
    发布时间:2013-12-20 09:21
    浏览次数:789

    12月16日,广元来蓉务工的赵先生打来电话咨询,称他在成都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打工,当初因听信了包工头的口头承诺便没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工资200元/天。如今工程完了,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钱,说工价高了,只能按100元/天结算。如此一来,农民工怎么证明当初的约定呢?

       针对赵先生的问题,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税清蓉说,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给包工头干活,劳动者最好带一个小录音机放在裤兜里,将你和包工头说的话都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务工期间,农民工除了要让包工头打字条以外,最好能保存上级用人单位给你发的有关凭证: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平时要养成好习惯,每天在哪个工地干活、干的什么活、多长时间、怎么算工钱等都记录下来。”税律师说,还可以找工友作证,当初你们和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是怎么约定的、现在被拖欠了多少工资等事情工友最熟悉,让他们为你作证也是好办法。收集到人证、物证(录音)相关证据,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法庭起诉包工头(用人单位)。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