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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不需法定理由就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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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17 09:40
    浏览次数:969

    提问:达地情服饰有限公司职工  黄姝娥

       

    回答: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丽君

       黄姝娥:我来这家公司工作刚5个多月,本来说是包吃包住的,谁知上班后又说吃住都扣钱,所以我就想换个工作。但公司跟我签订了一年期书面劳动合同,明年6月才到期。我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武丽君: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三种情况: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二是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三是劳动者与单位协商时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又不存在法定的错误行为,而劳动者就想离开,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执意想换个工作,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黄姝娥:公司说现在是旺季,正是缺人的时候,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武丽君:在没有法定理由出现时,法律仍赋予了劳动者合法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公司不想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又坚决要离开,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黄姝娥:入职时,公司收了我1000元押金,说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笔钱是不退的,这合法吗?

       武丽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扣押职工的证件和财物,若违反这一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公司不退还那1000元押金,你可向单位属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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