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在本报及时关注、新津县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下,四川某工程公司项目部现场支付了劳务公司80万元,用于兑现农民工工资,并在12月3日前,再筹款70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
欠薪:苦等3月没拿到钱
11月18日,资阳市雁江区农民工胡德全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在新津县某建筑工地务工,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今年3月7日,胡德全和老乡一道来到建筑工地打混泥土,到今年7月底为止。“除借支了5200元,劳务方还应支付我8300元。我与班组长电话联系多次,至今也没拿到钱,现在连生活费都没得了!”胡德全说,像他这样的农民工,在这个工地还有上百人。
接到投诉,当日记者赶到该建筑工地了解情况,农民工见到记者,纷纷大倒苦水,一位正在吃方便面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你看嘛,我们在这里等了3个月了,拿到不到钱,只有吃方便面。”“眼看要过年了,拿不到钱,怎么回家过年嘛!”
扯皮:合同纠纷农民工遭殃
“双方扯皮,农民工遭殃。”据重庆某劳务公司负责人陈先生介绍,今年年初,他与四川某工程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为某公司建设厂房。“根据合同及实际工程增加量计算,公司完成造价达900余万元。按进度,公司支付工程款500余万元,但仍欠几百万元。”陈先生说,另外,前期因天气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40余天,直接损失达200多万元,当初工程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承诺,愿意承担一定损失,如今他们让我们一方全部承担。“为此谈不拢,他们不给钱,公司也没得钱付农民工工资!”
针对陈先生的说法,工程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胡先生认为,按合同及实际计算,劳务公司完成工程造价857万元。如今,他们提出了900多万元的工程造价,差额太大,项目部无法与他们结算。“工程停工主要原因系工程质量返工所致,无论多少损失,均由劳务方承担。”胡先生表示,因双方对工程造价及延工损失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劳务公司不来与公司结算,剩下的钱也没法支付,直接导致了有部分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
协调:150万解决农民工工资
媒体介入,部门协调。接到投诉当天,记者就赶到了工地,调查了解欠薪情况。与此同时,新津县相关部门及工地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民警及时介入,积极协调,他们一方面稳定农民工情绪,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另一方面,召集工程公司与劳务公司协商,合同纠纷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最终,工程公司与劳务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现场支付80万元,12月3日前再筹款70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待工程验收后,双方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