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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薪留职人员如果与其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风险怎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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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28 09:53
    浏览次数:558

     南宁 黄女士:我们单位人员过多,为分流富余人员,单位制定了职工停薪留职的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停止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但公司保留养老、医疗、失业等待遇。请问停薪留职法律上是否允许,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法律上是否认可;停薪留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再与其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如果签订了,风险怎么防控?

       答:“停薪留职”一直是很多企业分流员工的一种方式,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由劳动者和企业自己协商,对于对外签订合同的风险完全取决于与企业双方合同条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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