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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劳动法婚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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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07 11:23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625

    下面为您整理的是2013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


      2013年最新劳动法全文还是沿袭着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全文。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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