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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书中的几种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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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30 09:35
    浏览次数:623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以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⑴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⑵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⑶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⑴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⑵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⑶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职工。


    ◆什么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是指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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