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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女工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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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9 11:00
    浏览次数:332

    按照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以上的作业。例如,建筑作业站在脚手架上劳动,脚底踩着部位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按垂直高度分别为2至5米、5至15米、15至30米、30米以上四个档次,依次把高处作业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和特级高处作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身体相对处于敏感期,体质相对也较弱,同时怀孕期间反应速度减慢,行动相对迟缓,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增高。因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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