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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空白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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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8 10:39
    来源: 济南日报
    浏览次数:596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很强的优势地位,面对用人单位拿来的空白合同,劳动者多数时候是忍气吞声地接受了。空白合同的签订本身并非劳动者真实意思的表示,之后用人单位随便填写的工资或内容,更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认可的。但有些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便在此类合同上签字。一旦发生变故,合约上就会填写得满满的,员工再拿着合同要赔偿只能“心甘情愿”地吃哑巴亏。因此,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将所有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写在合同上,不要单方面听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


    用人单位扣下劳动合同,是给劳动者制造维权障碍,规避本应承担的责任。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保留空白处,可以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比如在岗位一栏,本来应聘的是A岗,在合同期内,被随意调至B岗,更有甚者,本来口头协议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在合同上私下改成2年或1年,这都会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


    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部分,注意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如果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件、工牌、社保、工作服、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及电话录音等。


    在此,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必须承担。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如果草率地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可能会不慎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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